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本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新增64个。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调出的药品主要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熊先军:总体上要求把临床疗效比较好、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或者是价格比较合适的药品纳入到这个目录里面来。
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于基金影响较大的**药品,国家医保局采用谈判的方式,新增谈判药品数量和谈判药品总量均创历史新高。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熊先军:之所以开展药品谈判,*主要的目的就是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的作用,在提高药品保障水平的同时,大幅度降低患者的负担,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
*终经过谈判,有70种药品谈判成功,价格平均降幅60.7%。31个续约药品中有27个成功,价格平均降幅为26.4%。谈判新增的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目录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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